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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弭有“钱”无恐才能让法规更有尊严

2017-04-17 来源:四川在线

  如今,停车难、乱停车已是大城市交通的顽疾,给民众生活和城市管理带来考验。在北京,违规停车或将面临“记分+罚款”的双处罚。日前,《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该草案用7章61项条款,为北京的“停车之痛”立规。那么,该草案日后能否为一座2000多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带来改变?重拳之下,能否消弭部分人有“钱”无恐心理?停车难能否得以改善?(据4月14日《中新网》)。

  平心而论,现实社会的很多人,或多或少都存在“有钱任性”心理,兜里揣着100元,就不希望跟兜里只有10块钱的人为伍,尤其是在交通违法和随意乱停车方面,因为涉及的处罚大多是跟钱有关,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机动车驾驶员明知自己的行为涉嫌交通违法,非但不接受交警的批评,对交通法规没有任何敬畏,反而依仗自己兜里有钱,不仅态度傲慢、行为嚣张,甚至把交警的依法执法看着是故意要钱,张口就能来一句“信不信我能用钱‘砸死你’”。在这种“花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的思维支配下,某些行政法规的权威已经大幅“缩水”。

  很显然,用“一两百元”就能“摆平”的交通违法违章,对于某些自持“有钱一族”驾驶员面前很难彰显出尊严,不仅如此,原本出于维护交通安全秩序的法律规章,也会因为单纯的经济处罚而让很多人产生误解。北京拟规定推出对违规停车“记分+罚款”的双处罚,不只是提高了这一普遍存在的违法成本,更在于突出了处罚的惩治意义。一本驾照,全年只有12分,一旦年度之内被“记满”,则意味着必须重新考取驾照才能驾车出行,这对于某些怀有有“钱”无恐心理的司机或车主,无疑更具有“威慑力”,也只有通过具备消弭有“钱”无恐的科学处罚,才能让法律规章更有尊严。

  我们都知道,在“醉驾入刑”之前,尽管机动车司机普遍都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也很清楚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但因为违反之后仅仅涉及“罚款”,很多“有钱”司机并没有真正意识到酒驾的危害和对违法处罚产生惧怕,反而“酒驾成风”。而自从“酒驾入刑”之后,这一状况几乎得到根本性扭转,尽管也有“死不改悔”的酒鬼司机出现,但从被查处时普遍呈现出狼狈相就足以看出其对结果的惊恐与不安。对违规停车实行“记分+罚款”的双处罚,人们或并不在意其中的罚款,但对于“扣分”的处罚却是相当敏感。这实际上与“酒驾入刑”具有异曲同工之妙。即使每次违停只扣一分,每本驾照全年也只能违停12次,驾驶员的经济状况千差万别,但驾照的满分值却都相同。由此可见,对违停实施“记分+罚款”的双处罚,充分体现出了司机在交安法面前的公正和平等。

  有必要指出的是,在拟规定实施对违规停车“记分+罚款”双处罚的同时,更需要加大对违规代扣分和买卖分值的打击与惩处力度,违停现象存在比较普遍,也是不少驾驶员有意无意常犯的一种行为,尤其是对于部分习惯性有“钱”无恐心理的驾驶员,对分值的需求必然非常“旺盛”,如果缺少相关配套制度的制约或存在漏洞可钻,花钱可以轻易“消分”,不但会让这一新规的成效大打折扣,对于部分司机而言依然还会“有‘钱’无恐”。

  其实,不仅交通法规在实践中需要消弭部分人的有“钱”无恐心理,所有的行政法规在具体实践中,都应该在必要的经济处罚之外,再与个人征信等某些相关权利结合起来,说白了,单纯的经济处罚很容易助长“钱多任性”和“有‘钱’无恐”心理,不但会造成法规面前的权利失衡,更会降低法规的尊严。因此,北京拟推出对违规停车实施“记分+罚款”的双重处罚,对各地不仅有借鉴意义,更有拓展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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