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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艺需要群众参与

2017-09-15 来源:巫溪文明网

  7月初开始,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启动了“凤舞欢歌清凉避暑”百场系列公益演出,各类丰富的群文活动在全县如火如荼地开展,不仅让群众实现了从“我看表演”到“我要表演”的角色转变。(《中国文化报》)

  如今,农村群众在家门口观看精彩的文艺演出,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群众性文化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尤其是文化部发布《“十三五”时期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以后,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基层群众的积极参与,老百姓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群众文艺得到进一步繁荣,在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出现的群众文艺活动蓬勃开展现象就是一个鲜活的例证。

  其实,只要基层政府真正重视,愿意投入、舍得付出,将群众文艺繁荣起来,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多看几场演出,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关键的问题在于,群众文艺不能只是让群众当看客、做配角,真正的群众文艺应该具有互动性和融入性,老百姓既要能当观众,欣赏精彩演出,也要能积极参与进来,由观众变成演员,成为繁荣群众文艺的主力军。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凤县群众实现了从“我看表演”到“我要表演”的角色转变,为繁荣群众文艺工作注入了强劲动力。

  “我要表演”让群众文艺带来生机活力。从根本上说,繁荣群众文艺不只是为了让群众多看几场演出,而是为了通过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群众文艺工作来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不断提升文化修养,增加获得感和幸福感。而“我要表演”,使更多的普通百姓变成了群众文艺的参与者、创造者。因此,从“我看表演”到“我要表演”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却实现了人民群众从旁观者到参与者的角色转变,体现了人民群众参与文艺活动的热情,为群众文艺带来生机和活力。

  “我要表演”体现了人民群众在群众文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群众性是群众文艺的根本属性,这就决定了人民群众是群众文艺的主题。但是在一些地方,群众文艺工作的开展虽然下了不少力气,但是停留在送演出下乡这一层面上的居多,群众参与文艺活动的热情和活力没能激发出来,老百姓在群众文艺工作中仍然处于被动或被支配的地位,这显然有悖群众文艺工作的本意。一个“我要表演”,看似很不起眼,但是却体现出人民群众在群众文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做好群众文艺工作的重要的前提和基础。

  与专业的演艺人员相比,即便是基层的文艺能人,可能水平也不高、表演也会有瑕疵,但是他们热爱文艺,他们来自基层,他们对基层的生活有更真切的体验,因而他们的表演往往也更有乡土气息、更接地气,自然也就会受到基层群众的欢迎。同时,人民群众主动融入群众文艺活动之中,对于提升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也会起到积极作用。所以,群众文艺不仅需要政府的重视,专业文艺团体的支持,更需要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编辑: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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