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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愿墙”让创文更有民生温度

2018-11-09 来源:

  “在‘心愿墙’留下一个心愿,没想到这么快就实现了!”昆明盘龙区金色社区居民刘奶奶在社区“心愿墙”留下“参加一次社区老年集体活动”的心愿,在社区党员和志愿者帮助下很快就成行了。这只是金色社区在“创文”进程中社区服务提升的一个方面。(11月5日 《昆明日报》)
  

  设立“心愿墙”助力居民实现微心愿,是一个好创意。一方面,投资额不大的社区“心愿墙”,犹如一座沟通干群关系的桥梁,带给社区居民的是恰到好处的微关怀;另一方面,在党员、志愿者和爱心企业认领群众微心愿过程中,可供选择的余地很大,对爱心人士和企业来说,没有过多的经济压力,微开支就可以释放爱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但需要打造干净的街道、美丽的环境,更需要规范的社会秩序和优质的社会服务来做支撑。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创文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受益,需要寻找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有效衔接,并创新载体,找好路径。而设立“心愿墙”实现居民微心愿的做法,就是以“百姓点菜、社区服务”式的全新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居民在创文过程中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幸福感。

  近年来,诸如“心愿墙”“民心墙”之类的新鲜事儿也很多,对创文起到了很明显的助推作用。可是,有的“心愿墙”“民心墙”却因为操作随意、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存在不少问题,让“看上去很美”的公益变了质,让好事伤了民心。因此,在肯定“心愿墙”活动的同时,相关操作者也要注意程序和细节,保证释放最大的民生福利。

  首先,应依法透明操作。“心愿墙”应该在慈善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做到既遵守法律法规,也不触及道德底线。在活动中,应广泛邀请社区居民参与到各个环节,积极做好监督;其次,应完善后续管理。实现每一项微心愿,要力戒后期跟踪管理不到位的弊端,做到有活动统计、有结果公示、有后续遗留问题管理,确保整个活动完美收官;此外,所有公益活动还应拒绝商业合作,禁止成为商业炒作的噱头,免得微心愿的征集与实现变了味。

  总的来说,“心愿墙”释放的是民生温度、社会温度,彰显的是文明爱心,而操作者也需要用责任做基石,富有爱心地去做好,只有爱心叠加,才能让微心愿都得以实现,为创文加油助力。

编辑:王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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