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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扶”就是一种责任与担当

2017-03-21 来源:海淀文明网

  日前,CBA球员刘哲男扶倒地环卫被指撞人,终因监控记录洗清嫌疑一事赢得众人点赞。难能可贵的是,刘哲男并没有因此遭遇而感到后悔,相反他对社会抱以理解与宽容。“报案的人可能也是好心,只是没看到事情经过而已……下次遇到这种事我还会去帮忙”。(3月19日人民网)

  近些年来,老人摔倒无人搀扶的现象屡见不鲜,已经成为舆论场极为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成为社会道德建设中比较棘手的问题。人们之所以“不敢扶”“扶不起”,根本的原因是怕被假摔者讹诈,怕给自己“惹麻烦”。一时间,热心帮扶者变少了,帮助别人的步伐变得迟疑了,社会也变得冷漠了。

  此次,作为CBA球员的刘哲男,是一个公共人物,在扶倒地环卫被指撞人事件中,虽然被传是误解,但在警方通过调取监控给刘哲男还了清白,再次给“扶与不扶”的话题画上一笔不和谐的色调。但是,刘哲男为善的执着让我们敬佩,他明确表示,再遇到这种情况还是会主动扶一把。然而,塑造全社会热情帮扶的氛围,不能仅仅靠个人的觉悟,社会需要更多的帮扶者,这需要个人、社会和国家的共同努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思想观念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传统的救死扶伤责任,逐渐被一些现代道德谴责所淡化。作为一个普通路人,日常生活中路见不平,能否做到拔刀相助,已经不是道德品质能够解决得了的。尤其是在全面法治社会进程中,各行各业都讲依法办事,诸多的问题都应依照法律规范来实施。作为路见不平,是否需要有法律机制来提供保障,就是一个值得考量的问题。

  这些年,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了地方规章,用于保护“扶人者”的利益。而事实上,地方出台的条例再多,也只能是在本地区可以发挥效用,对于其他地方,老人摔倒仍然会陷入无人扶的困境。就在刚刚过去的18日,公安部网就《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支持义见勇为的行为,从法律机制上鼓励公众敢于做好事、行善事,大力推动社会正能量建设,这对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习惯是十分有利的,也是向社会一种信号,只要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都要大胆去做,不要害怕被讹。

  另外,倡导人们做好事,敢于见义勇为,城市管理部门在道路监控设施建设上,还要不断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让整个城市道路都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中,不能留有任何的监控死角,避免一些人想钻法律制度的空子去讹人。其实,不管是法律机制还是社会监控力量投入,都只是一种辅助机制,最为关键的还是要增强公众的道德建设,让公众敢于承担起社会责任。也只有敢于担当勇于奋斗,在同胞遇到困难的时候冲上去扶一把,社会才会更温馨,民族复兴才会更有底气。

  “扶老”是一种道德,更是一种公共美德。但是,要把这种美德变成人们的一种习惯和自然,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尤其是我们每个人,都应把这种行为当作一种强烈的责任和担当。因为“能扶敢扶”不仅是一种道德,更是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不仅关乎社会和谐,而且关乎城市温度、文明形象和宜居水平。(林志干)

编辑:李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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